ICS 13.020.10 CCS Z 00 团 体 标 准 T/CECRPA012-2024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动力电池 Greenhouse gases -Quantitativemethods and requirement for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Powerbattery 2024-12-11发布 2024-12-11实施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发布
T/CECRPA012-2024 目次 前 言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量化目的和范围. .2 5清单分析 .6 6影响评价. .9 7结果解释. .13 8产品碳足迹报告 .14 附录A(资料性)产品碳足迹量化数据收集表. 15 附录B(规范性) 数据质量评价 ..19 附录C(资料性)再生循环建模 .21 附录D(资料性)全球变暖潜势值. 23 附录E(资料性)产品碳足迹报告模板 24
T/CECRPA012-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环汽研(北京)低碳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中国大唐集团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博文、冉桔义、吕涛、张红波、吉喆、向思静、雷宇、梁锐、张龙平、宫宝 利、苏盛、王坤、马于清、鲁宇梁、朱淑瑛、赖益土、刘程曦、刘潞琦、许佳琦、聂春雷、张杰、景艳 丽、李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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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RPA012-2024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动力电池 1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动力电池产品碳足迹量化的方法与要求,包括量化目的和范围、清单分析、影响评价、 结果解释、产品碳足迹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磷酸铁锂蓄电池、镍钴锰酸锂蓄电池、镍钴铝酸锂蓄电池、锰酸锂蓄电池、钻酸锂蓄 电池、钠离子蓄电池和镍氢蓄电池等动力电池,其他类型电池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040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 GB/T 24044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 GB/T 24067 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 GB/T 26989 汽车回收利用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2406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动力电池powerbattery 为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包括磷酸铁锂蓄电池、镍钴锰酸锂蓄电池、镍钴铝酸锂蓄电池、锰 酸锂蓄电池、钻酸锂蓄电池、钠离子蓄电池和镍氢蓄电池等动力电池.
3. 2 产品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 (CFP) 产品系统中的GHG排放量和GHG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气候变化这一单一 环境影响类型进行生命周期评价.
注1:产品碳足迹可用不同的图例区分和标示具体的GHG排放量和清除量,产品碳足迹也可被分解到其生命周期的各 个阶段.
注2: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中记录了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结果,以每个功能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来源:GB/T 24067-2024 3.1.1] 3. 3 数据质量dataquality 数据在满足所声明的要求方面的能力特性.
[来源:GB/T 24040-2008,3.19]
T/CECRPA012-2024 3. 4 原生材料virgin materials 未经回收再利用的全新材料,即从自然界中直接提取,尚未投入过任何生产循环或消费过程中的材 料.
3.5 可再生材料recyclablematerial 经过加工处理可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原材料.
[来源:GB/T 26989-2011,2.1.9] 3. 6 再生材料recycledmaterials 对失去原使用价值的材料经过加工处理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材料.
[来源:GB/T26989-2011,2.4.10] 3.7 数据质量等级dataqualityrating(DQR) 基于时间代表性、技术代表性、地理代表性对数据质量进行的半定量评估.
4量化目的和范围 4.1量化目的 开展动力电池产品碳足迹研究的总体目的是结合取舍准则(见4.3),通过量化动力电池产品全生命 周期显著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计算产品对全球变暖的潜在影响(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动力电池产品碳足迹量化结果可作为产品碳足迹绩效评价、产品碳足透信息披露、环保信息公开等不同 应用的依据.
4.2量化范围 4.2.1一般要求 在确定动力电池产品碳足迹核算范围过程中,应考虑并描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一一产品(系统)范围:明确产品名称(动力电池)、功能单位(4.2.2)和系统边界(4.2.3): 一一时间范围:选择核算碳足迹有代表性的时间段.
4.2.2功能单位 “动力电池在其使用寿命内的每干瓦时能量的电池重量”作为基准流,基准流的单位为千克/千瓦时 (kg/kWh). 动力电池使用寿命期间的总能量由下式计算得到: P= PcxCn/year xY (1) 式中: P 动力电池在其使用寿命期间内向车辆提供的总能量,单位为干瓦时(kWh): Pc 一动力电池的能量容量指电池在使用寿命开始时的可用能量容量,即用户在 对新的充满电的电池放电时可用的能量直到电池管理系统设定的放电极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