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 060. 01 CCS C 05 团 体 标 准 T/CHSA 086-2024 口腔急诊预检分诊分级专家共识 Expert consensus on pre-examination in oral emergency 2024-11-29发布 2024-12-29实施 中华口腔医学会 发布
T/CHSA 08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急诊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华口腔医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首都 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中国医 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兰州大学口腔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牙科中心、南京医科大学附 属口腔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姬爱平、白洁、赵丽萍、汪晓彤、郭华秋、徐训敏、王津、陈红涛、付元、白 向松、孙伟.
本文件专家组成员:华成、陈永进、张曼、夏登胜、朱亚琴、余东升、张英、李志革、盛列平、 陈亚明、郭斌.
II
T/CHSA086-2024 引言 口腔急诊患者诉求繁杂,涉及年龄段及多个口腔医学分支学科.
口腔急诊的预检分诊需要综合 所在医疗机构的诊疗条件、患者诉求、具体病种、患者的全身健康状况等进行分诊和分级.
危及患者生 命的急危重症需立即接诊并组织抢救:在生命体征平稳的患者中,有些病例需根据其病因及病情的发展 是否会短时间内快速进展危及患者生命或影响疾病预后而确定就诊的优先等级.
本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询了全国各地各级口腔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口腔科专家的意见,也征 询了口腔专科医院中与口腔急诊相关的科室专家和综合医院急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本文件基于文献和部分医疗机构的临床实际状况而制定,各医疗机构需依据自身医疗资源配置情 况酌情采纳.
IⅢ1
T/CHSA 086-2024 口腔急诊预检分诊分级专家共识 1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口腔急诊预检分诊、口腔急诊常见疾病的分诊分级及分诊流程.
注:本文件不涉及医师接诊后的转诊、会诊和救治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口腔医疗机构对口腔急诊初诊患者的预检分诊,特别适用于开设有口 腔急诊的医疗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口腔急诊预检分诊pre-examination triage in oralomergency department 对口腔急诊患者进行快速评估,根据其急危重程度和具体病情予以分级,依据级别排定 就诊的先后顺序.
3. 2 口腔急诊分诊分级triage system inoralemergency department 一种以口腔急诊患者病情急危重程度以及治疗响应时间对预后影响程度而制定的等级 标准,也是辅助分诊人员分诊的依据.
3.3 响应时间responsetime 口腔急诊患者可等待医疗处置的时间,即患者从分诊评估结束到医生接诊前的最长等候 时间" 4口腔急诊预检分诊与口腔急诊分诊分级 4.1口腔急诊预检分诊原则 分诊工作要抓住威胁患者生命安全和影响疾病预后的主要矛盾,分清轻重缓急,遵循从 重到轻、从病情迅速变化到相对稳定的就诊原则.
预检分诊要对患者的病情及潜在的风险进行预判,危重患者建议实时监测生命体征,生 命体征平稳的患者建议动态评估其病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预警.
4.2口腔急诊分诊分级标准 按照“急重优先”原则定级,由分诊人员预检后进行分级,按I级-ⅡI级-II级-IV级顺 级和ⅡI级需设定相应的响应时间.
T/CHSA 086-2024 I级为濒危患者,正在或即将发生生命威胁或病情恶化.
指主因是口腔疾病,生命体征 出现不稳定的患者.
Ⅱ级为危重患者,需在短时间内优先安排救治.
指主因是口腔疾病,短时间内如不进行 治疗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
Ⅲ级为口腔急症优先患者.
指虽没有危及生命安全,但治疗时间与预后有相关性,需优 先处理的口腔急症患者.
IV级为普通口腔急症患者或非急症患者.
指生命体征稳定,未列入以上3级的其他口腔 急症或非急症患者.
4.3各级患者响应时间 响应时间是基于预检分诊分级标准及所在医疗机构口腔急诊医疗环境资源而确定,可根 据所在单位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本文件推荐各级别患者响应时间如下:I级溯危患者为即 刻,I级危重患者为15min,Ⅲ级口腔急症优先患者为先于IV级就诊,IV级普通口腔急症患 者及非急症患者为按挂号顺序就诊.
I级和Ⅱ级患者要保障充足的医疗卫生资源,尽最大可能在响应时间内尽快接诊,并与 救治同时进行:IⅢ级和IV级患者如在候诊期间内病情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评估与定级.
4.4分诊人员岗位设置 分诊人员建议有一定的口腔临床工作经验,具备较全面的口腔专业知识和基本急救技能、 较强的沟通与协调能力,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
5口腔急诊常见疾病的分诊分级及流程 5.1一般规定 患者进入口腔急诊后,分诊人员对患者病情进行评定分级,按照I级-IⅡI级-Ⅲ级-IV级 顺序采取降阶式分诊,在同级别患者中优先安排高龄老人和低龄儿量.
5.2口腔颌面部创伤 重症口腔颌面部创伤患者进入急诊后,分诊人员需快速评估患者生命体征,询问患者或 陪同者是否伴有全身其他部位的损伤,伤后是否有意识丧失、嗜睡、呕吐或头痛症状”,以 了解患者是否存在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损伤,是否需先行转院紧急处置.
患者生命体征出现不稳定状况时,需即刻接诊教治:生命体征暂时平稳的患者,需先行 评估是否存在移位性骨折或活动性大出血,避免因延误而出现呼吸道梗阻或低血容量性休克 .
口腔颌面部创伤的预检分诊流程见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