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35. 240. 80 团 体 标 准 T/CIATCM095-2023 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技术与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of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for the collection and exchange of scientific data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2023-07-15发布 2023-08-01实施 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 发布
T/CIATCM 095-2023 目次 前 言 II 1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1 4数据汇交原则, 2 4.1及时完整. .2 4.2真实可靠. 2 4.3科学规范 2 4.4安全可控.. .2 5数据汇交的实施主体与职责. 2 5.1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 2 5.2项目牵头单位.. e 5.3课题承担单位. 3 5.4科学数据管理方.. .3 6数据汇交的主要内容. 3 6.1中医药科学数据实体 3 6.2中医药科学数据元数据描述, .4 6.3中医药科学数据辅助工具软件 7数据汇交程序.. 7.1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程序图. 7.2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计划制定 ' 7.3中医药科学数据制备 .5 7.4中医药科学数据提交 .5 7.5中医药科学数据审核. 5 7.6中医药科学数据汇总 .. 7.7中医药科学数据发布与共享. .5 7.8中医药科学数据使用与更新. .6 7.9中医药科学数据撤销. ..6 8汇交数据的保密与安全. .6 8.1数据保密管理.. .6 8.2数据安全管理... 附录A(资料性附录)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计划参考模板
T/CIATCM 095-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与T/CIATCM097-2023《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信息基本数据集》和T/CIATCM096-2023《中 医药科学数据汇交系统基本功能规范》共同构成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工作系列标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中医科学院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数据中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国家中医 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湖北中医药大学、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 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 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湖北省中医院、广东省中医院、武汉市第一 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福建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 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甘肃省中医院、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斌、李海燕、李宗友、唐旭东、文天才、杨杰、徐云生、孙士江、杨荣源、 时昭红、邵明义、王风云、杨倩、白海燕、张红、肖易、肖勇、贾李蓉、张泽丹、石英杰、陈迪、李晓 丽、赵晓艳、李恒飞、时京、孔涛、马俊明、刘云涛、谢胜、柯晓、田耀洲、舒劲、田旭东、常凯、田 双桂、张曼玲、张雯、赵冉、潘溪水、付林飞、尹文茂、陈婷、黎丽群、黄美珍、李慧、武正权.
II
T/CIATCM 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技术与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医药领域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的原则、组织实施的主体与职责、 主要内容及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中医药领域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Z30525-2014科技平台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38327-2019健康信息学中医药数据集分类 GB/T39908一2021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通用代码集 GB/T39909-2021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通用数据元 GB/T39912-2021科技计划形成的科学数据汇交技术与管理规范 WS/T306-2009卫生信息数据集分类与编码规则 T/CACM1414-2022中医真实世界研究数据采集操作规范 T/CIATCM058-2019中医药信息标准编制通则 T/CIATCM097-2023中医药科学数据汇交信息基本数据集 3术语和定义 GB/T399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中医药科学数据scientific data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在中医药科技活动中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试)验开发等产生的原始性、基础性数据,以 及按照不同需求系统加工整理后产生的各类数据的统称,主要包括以观测监测、检查检验、诊断治疗、 试验实验、调查考察和统计等方式,取得并用于中医药科学研究活动的原始数据及其衍生数据,各种载 体的科技文献、专利和技术标准,以及相关辅助科学数据和工具软件等.
3. 2 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science and technologyprogram project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具体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来源:GB/T 39912-2021,3.3] 3. 3
T/CIATCM 095-2023 项目牵头单位InstitutionInitiating theProject 负责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核心研究任务的机构,为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所在的机构.
3. 4 课题承担单位institutionsimplementing theproject 负责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下设课题研究任务的机构,接受项目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3.5 科学数据管理方scientific data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利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对科学数据进行搜集、加工、汇交、整合、安全存储和管理,并向用 户提供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的专业机构.
[来源:GB/T 39912-2021 3.5] 3. 6 数据集dataset 具有一定主题,可以表示并可以被计算机化处理的数据集合.
[来源:WS/T 306-2009 3.1] 3. 7 科技计划scienceandtechnologyprogram 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安排的,以政府预算资金支持或以宏观政策调控、引导,由政府行政部门 组织和实施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及相关的其他科学技术活动.
[来源:GB/T 39912-2021,3.1] 4数据汇交原则 4.1及时完整 中医药科学数据应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内,按时、完整汇交到科学数据管理方, 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4.2真实可靠 中医药科学数据应按照科技计划项目实际产生科学数据情况进行汇交,确保所汇交数据的质量,保 证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4.3科学规范 中医药科学数据应按照本文件和相关科学数据汇交要求的标准规范进行加工处理,确保汇交数据的 可发现性、可获取性、互操作性和可重复利用性.
4.4安全可控 中医药科学数据应按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有关标准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汇交数据处于有效保 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5数据汇交的实施主体与职责 5.1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