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7.120.20 CCS F 23 T 团 体 标 准 T/CNEA023-2022 核电厂冷源致灾物防控技术导则 Technical directives for debri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cooling water intake system in nuclear power plant 2022-06-15发布 2022-08-01实施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 发布 出版
T/CNEA 023-2022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4.1早期发现原则 4.2主动防控原则 4.3多重防御原则 4.4保守决策原则 2 4.5持续优化原则 5致灾物防控工作管理 2 5.1防控工作管理原则 2 5.2核电厂冷源管理机构 5.3管理模式 6冷源致灾物调查与风险识别 6.1厂址海城水质、气象水文及致灾海洋生物调查 3 6.2海漂垃圾调查 6.3海冰调查 6.4调查周期 7致灾物疏导和防街. 7.1取水海域水动力分析 7.2取水构筑物主动疏导和防御 8致灾物监测及预警 8.1致灾物监测 8.2致灾物预警 9致灾物拦截与控制 9.1构筑物 6 9.2系统设备和拦截设施 9.3防控优化. 10防控安全评价 附录A(资料性)核电厂致灾物调查方法 8 附录B(资料性) 取水海域水质及气象水文调查获取方法 附录C(资料性) 核电厂致灾物相关监测要素和监测方法 10 附录D(资料性) 核电厂冷源致灾物防控技术评价 12 参考文献 14
T/CNEA 023-2022 前言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核能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技术支持单位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核工业 标准化研究所、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南核电有限公司、苏州热工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自然资源 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建新、张煜、曲勇、赖世富、赵龙、吴侨军、林和山、张荣勇、崔杨杰、李春秋、 刘聪.
T/CNEA023-2022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保障核电厂核安全和电网安全指导核电厂保持和完善冷源相 关系统设备功能,进一步提升核电厂冷源可靠性,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作为核电厂防止致灾物人侵冷源系统的指导性文件,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厂址特点和系统布 置借整使用.
T/CNEA 023-2022 核电厂冷源致灾物防控技术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采用海水作为冷源的滨海核电厂对可能引发冷源系统堵塞风险的致灾物进行防控和 运维管理的总则、工作管理、调查与识别风险、疏导和防御、监测及预警、拦截与控制以及安全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以海水直接循环冷却的滨海运行核电厂的冷源致灾物防控工作,新建滨海核电厂及 其他滨海核设施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2763.6-2007海洋调查规范第6部分:海洋生物调查 HY/T069-2005赤潮监测技术规程 HY/T147.7-2013海洋监测技术规程第7部分:卫星遥感技术方法 HY/T0331-2022绿潮监测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核电厂冷源cooling water intake system 注:滨海核电厂冷源为海水.
3.2 致灾物blockage debris 在海水取用过程中可进入冷源取水区并可能引发过滤装置堵塞或泵组取水困难等危及核电站正常 生产和安全运行的海洋生物、海漂垃圾和海冰等物质.
[*源:T/CAOE28-2021,3.2] 4总则 4.1早期发现原则 致灾物在取水口附近海域的聚集具有突发性和增长迅速的特点,核电厂应安装监测设备,利用监测 所得数据和历史资料对致灾物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实现对致灾物的早期发现和识别,并在致灾物影响形 成之前,评估系统状况和向有关部门发出警示报告,以便为致灾物防控措施的执行争取更多的响应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