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7.080 0n 团 体 标 准 T/CSNAME0222020 智能船艇竞赛功能分级分类原则 Smart craft petition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principle 2020-11-02发布 2021-02-01实施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发布
T/CSNAME022-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 则起草.
本标准由在中国船工程学会标准化学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四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启康、胡方珍、赵玫佳、洪智超.
T/CSNAME 智能船艇竞赛功能分级分类原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船艇竞赛功能的分级分类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智能船艇的分级分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面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ISO 11812:2001小艇-水密和快速泄水尾舱(Smallcraft-Watertight cockpits and quick draining cockpits) ISO12216:2002小艇-窗、舷窗、舱口盖、舷窗盖和门-强度与密封性要求(Smallcraft-Windows portholes hatch cover deadlights and door-Strength and watertightness requirements)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智能船艇smartcraft 配备有自身位置、姿态、速度、环境感知等传感器和无线电通信链路,依靠远程遥控或自主方式在 水面航行的无人化、智能化海上平台.
3. 2 充气艇inflatable boat 船尾添加推进器,航行速度较高,广泛应用于水上休闲、娱乐、钓鱼、捕鱼等水上作业的小艇.
一 般,整艇的充气浮力胎被隔成多个独立气室,分隔设置有很高的气密性,在个别气室破损时,其他部分 仍保持足够浮力,相邻两个气室甚至更多气室同时破损时,整艇仍能保持一定的浮力.
3.3 艇体长度Llengthofthehul1 体长度乙应取在垂直于艇中线面的两垂向平面之间平行于基准水线和艇的中心线的距离,它的一 个平面通过艇的最前端部件,另一个平面通过艇的最后端部件.
该长度包括艇的结构和组成部件, 诸如本质、塑料或金属首柱或尾柱、舷墙与船体/甲板连接件.
该长度不包括能以不被损坏的方式和不 影响结构完整性而拆卸的可拆部件,例如帆桁、艇首斜撑帆杆、艇两端的操纵台、音柱附件、舵、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