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47. 020. 01 60 S 团 体 标 准 T/CSNAME 船舶企业颗粒物排放及防治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ontrol of particle pollutants from shipbuilding enterprises 2022-04-20发布 2022-07-20实施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 发布
T/CSNAME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造船工程学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中船临港船舶装备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中船澄 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董浩、刘洪伟、李高进、苏娟娟、顾胜、牟治国、汪前进、夏风刚、史永新、 张毓丞、陈喆、文学超.
T/CSNAME 船舶企业颗粒物排放及防治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钢质船修造和海洋工程装备生产企业的颗粒物排放及防治要求、颗粒物排放监测要 求.
本文件适用于钢质船舶修造和海洋工程装备生产企业涂装、喷砂、焊接、切割环节颗粒物排放的监 测与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Z2.1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一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6194-1996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7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颗粒物particulatematter 物质在挥发、燃烧、合成、分解等化学反应以及物质机械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悬浮于排放气体中的 固体和液体颗粒状物质.
3. 2 烟尘soot 由于氧化、升华、蒸发和冷凝的热过程中形成的悬浮于气体中的固体微粒.
3.3 漆雾paint fog 油漆喷涂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液滴及后期形成的固体颗粒物.
3. 4 厂界浓度factory boundary concentration 在建筑物(场所)法定边界或实际所占边界处,污染物任何1h浓度平均值不应超过的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