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01 CCS N 77 团 体 标 准 T/GDLC019-2024 低碳/零碳园区评定规范 Low carbon/zero carbon park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2024-12-1发布 2024-12-1实施 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 发布
T/GDLC 019-2024 目次 前 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条件 N 5评定方法.. 2 5.1评定指标. 5.2指标赋分与汇总 6评定等级. .2 7评定流程 .2 7.1概述 7.2申请. 3 7.3受理. .3 7.4组织评定 .3 7.5结论公示 .3 7.6授予称号与牌匾 .3 7.7存档. .3 7.8复查. 3 附录 A(资料性)评定指标及分值, 附录 B (资料性)评定指标解释及说明 附录 C (资料性) 评定流程, 附 录 D (资料性) 评定申请表模板, .9 附 录 E (资料性) 评定报告模板.
11 附 F (资料性) 碳抵消的方式 .15 参考 文 献 .16
T/GDLC 01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中能建(珠海)综合能源 服务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 限公司,艾恩格电气(珠海)有限公司,中山小榄低碳发展促进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汪鹏、谢燕君、成贝贝、黄伟轩、李丽萍、左文武、王泉河、邹海英、凌伟峰、 张永康、徐立基、黄伟昊、俞宗伍、何益清、赵志雯.
T/GDLC 019-2024 低碳/零碳园区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低碳/零碳园区评定的基本条件、评定方法、评定等级和评定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低碳/零碳园区的创建和评定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园区park 指政府集中统一规划制定区域,区域内专门设置某类特定行业和企业等,进行统一管理.
3. 2 低碳园区low-carbon park 根据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原则,从建设规划、污染控制、节能减排、制度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 减少碳源,形成低碳排放发展模式.
经评定后,具有一定示范作用的园区.
3.3 碳中和园区carbon-neutralpark 通过综合运用节能、减排、固碳等方式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后,利用碳抵消的方式平衡园区内直接或 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经评定后,具有较好示范作用的园区.
3. 4 近零碳园区near-zero-carbonpark 通过综合运用节能、减排、固碳等方式,实现园区管理运营、经营生产以及配套的能源、交通、建 筑、生活等方面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幅度降低,趋近于零.
经评定后,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园区.
3.5 零碳园区zero-carbon park 通过综合运用节能、减排、固碳等方式,实现园区管理运营、经营生产以及配套的能源、交通、建 筑、生活等方面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为零,实现零碳排放.
经评定后,具有优秀示范作用的园区.
3. 6 温室气体grecnhouse gas;GHG 温室气体是指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 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甲烷(CH)等.
[来源:GB/T32150-2015,3.1,有修改] 3. 7
T/GDLC 019-2024 温室气体排放greenhouse gas cmission 在特定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
[来源:GB/T 32150-2015 3.6] 3.8 碳抵消carbonoffsetting 通过注销碳信用平衡温室气体排放的过程.
[来源:ISO14068-1-2023,3.3.1,有修改] 3.9 碳信用carboncredit 代表温室气体减排、清除、增汇所产生的1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可交易证书.
[来源:ISO14068-1-2023,3.3.2,有修改] 4基本条件 4.1评定对象为单个园区,物理边界以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范围为准.
4.2园区生产经营正常,且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 环境污染事件.
4.3园区环境质量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总量要求.
5评定方法 5.1评定指标 低碳/零碳园区评定指标由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8项)和三级指标(26项)组成.
具体评 定指标见附录A,评定指标解释见附录B.
5.2指标赋分与汇总 对每项三级指标赋分值,满分值为110分.
6评定等级 按参评对象的总分将评定结果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低碳园区、碳中和园区、近零碳园区和零碳园 区,评定等级划分和要求如表1所示.
表1评定结果 评定结果 分数 要求 低碳园区 60-69 园区采取低碳措施,减少碳排放量 碳中和园区 70-79 园区通过碳抵消实现碳中和,达到零排放 近零碳园区 80-89 园区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近于零 零碳园区 90-100 园区实现零碳排放 注:碳中和园区证书仅针对碳抵消年度有效,碳抵消方式可参见附录F.
7评定流程 7.1概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