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VCA 3-2024 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站点评价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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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43. 040 CCS T47 T/HEVCA 海南省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协会团体标准 T/HEVCA 3-2024 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站点评价规范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for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and swapping infrastructure sites 2024-10-18发布 2024-11-01实施 海南省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协会发布
T/HEVCA 3-2024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体要求 5评价要求.. 附录A(资料性)充电站点评价指标与评分细则 附录B(资料性)换电站点评价指标与评分细则 附录C(资料性)充电站点综合评价细则. 附录D(资料性)换电站点综合评价细则..
T/HEVCA3-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海南省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海南省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海南省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协会、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上海启源芯动力 (海南)有限公司、南方电网(海南)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海南电力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绿动 未来投资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海南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公 共充电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海南奥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车库电桩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海南福度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口 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恒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融和智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融青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上海玖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瑞辉、宏武、郭国柱、陈焕飞、符祥壮、孙俊伟、何文卫、林尤超、陈淮、 罗浩亮、周文杰、陈志新、黄浩、陈积富、苏斌、李伟宁、栓柱、盛辉、夏继尧、林杰、白少飞、钱勇、 肖遥、李士汉、黄良毅、陈光、王玉超、余佳杰、陈元福、王运豪、伍妍、王颖欣、何旭、吴晓颖、 潘慧献、陈伟燕、吴传麒、张昌章、何滨华、来瑞俊.

T/HEVCA 3-2024 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站点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站点(以下简称“站点”)的总体要求及评价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成投运、符合国家及本省相关技术标准、建设标准、设计规范,且接入 一张网平台公开运营的充换电站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9317-2021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GB/T29772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用技术要求 GB/T29781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 GB/T31525图形标志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标志 GB50966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GB/T51077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T/HEVCA4电动汽车充电桩僵尸桩及故障桩评判与处理方法 T/HEVCA5电动汽车充换电站配套服务设施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充换电设施charging/battery swapinfrastructure 为电动汽车提供电能的相关设施的总称.

注:充换电设施包括充电设施和换电设施.

[来源:GB/T29317-2021,3.1] 3. 2 充电站chargingstation 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专用场所.

注:充电站由多台集中布置的充电设备以及相关的供电设备、监控设备、配套设施等组成.

[来源:GB/T 29317-2021 3.1.1.1] 3.3 电池更换站battery swap station 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更换服务的场所.

注:又称换电站.

[来源:GB/T 29317-2021 3.1. 2.1] 4总体要求 4.1评价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4.2评价所使用的数据、指标的设定和选取应科学、客观、全面、简单明了.

4.3评价过程应尽量避免影响站点的正常运营.

T/HEVCA 3-2024 5评价要求 5.1准入要求 5.1.1参与评价的站点应符合以下条件: a)站点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要求和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备案报批: b)充电数据应接入“一张网”平台.

5.1.2参评站点不应在2年内存在违法经营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5.2评价主体和方式 海南省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协会是站点评价的牵头单位,协会可通过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等 方式,发布站点评价活动通知,有序开展充换电基础设施站点的评价工作.

5.3评价内容 5.3.1站点评价内容一般包括场站建设、场站运营等,具体结合站点及评价实际情况确定.

5.3.2站点评价表可参照附录A与附录B中的具体指标,采用0-100分制,根据实际情况给出评分.

5.3.3站点综合评价(即,星级评价)可参照附录C与附录D中的评价细则,采用1~5星的等级定 义,根据实际情况给出评价.

5.4评价时间 5.4.1站点评价的周期由牵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需求确定.

5.4.2牵头单位应对参评站点进行动态管理,对已获得等级评价的站点,如出现因充换电设施导致的 安全事故、违法经营及行政处罚行为,应撤销相应站点等级,并通过官方网站进行通报.

5.5评价准备 5.5.1评价工作组组成 5.5.1.1牵头单位实施评价前应成立五人评价工作组,工作组包含一名组长、一名副组长及组员.

5.5.1.2评价工作组应从专家库或业内有关人员中随机挑选,并由牵头单位指定组长与副组长的人选.

5.5.2评价前准备会 评价前的准备会应在评价开始前,由评价工作组组长组织召开,会议主要内容应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a)布置评价任务,进行工作分工: b)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c)明确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 d)时间计划: e)必要时进行评价前的培训,统一评价方法、提升评价质量、明确评价要求.

5.6评价实施 5.6.1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前准备会上确定的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对参评站点进行评价及打分.

5.6.2评价指标应合理设置分值权重,其中涉及安全、消防、环境卫生、环保等重大安全管理内容的 评价项目可占较大权重.

如有需要,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一票否决项.

5.6.3评价工作组对评价中所获得的材料、数据应进行查阅核对,并注意留存及保密.

5.7评价报告 评价结束后,评价工作组应向牵头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公布评价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a))说明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 b)评价时间: c)评价结果: d)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间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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