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CS Q 843 T 团体标准 T/NAH1EM123-2024 生物安全实验室自动化工程设计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biosafety laboratory automation engineering 2024-9-20发布 2024-9-20实施 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发布
生物安全实验室自动化工程设计标准 前言 本标准按照《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卫企管协字[2017)13号)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 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 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考有关国内外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规范,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1总则、2术语和定义、3缩路语、4基本 规定、5控制对象、6工程组成、7供电要求、8信息安全、9验证与 验收等,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全国卫生 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室建设发展分会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 区城通街26号4号楼1104:邮编:100043:邮箱:yyjzgczb@163 ). 本标准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室建设发展分会 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归口.
主编单位: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实验室建设发展分会 北京科实同利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 北京克力爱尔生物实验室工程有限公司 参与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科学 院微生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 所、广州海关技术中心、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中国中元国 际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开大学、中国电子 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科仕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Ⅲ
主要起草人:卢金星、蒙少鹅、李立国、王培栋、卜云婷、张瑞丰、 瞿望、李正武、黄树祥、严向炜、乔恩发、王雨舟、陶刚、冉龙、魏正金、 贾广利、黄灿灿.
主要审查人员:陈亚飞、樊生文 IV
目次 1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2) 3 缩略语 (4) 4 基本规定 (5) 5 控制对象 (7) 6 工程组成 (9) 6.1硬件 (9) 6.2软件 (12) 7供电要求 (14) 7.1负荷等级及电源类型 (14) 7.2防雷电与接地保护 (14) 8信息安全 (15) 验证与验收 (16) 9.1验证 (16) 9.2验收 (16)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8) 附录B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 (19) 附录c 分项工程检测记录 (25) 附录D 验收结论汇总记录 (27) 引用标准名录 (28) 用词说明 (30) V
1总则 1.1为规范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自动化工程设计、建造、验证、验 收、运维,提高生物安全实验室自动化的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单体、多功能组合的生物安 全实验室的自动化工程. 1.3自动化工程设计所包含内容的选择与配置,应与生物安全实 验室的类别、功能要求、工艺流程和运行维护相适应. 1.4自动化工程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节能 环保的理念.
1.5采用机械通风的实验室应采用性能更高的可编程序(逻辑) 控制器或集散控制系统.
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b2类,加强型生 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三级、四级实验室的自动化工程宜采 用工业级可编程序(逻辑)控制器.
1.6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自动化工程设计、建造、验证、验收除应符 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