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040.99 CCS Z 05 T/NBSES 宁波市环境学会团体标准 T/NBSES007-2024 化工过程安全紧急泄放、旁路设施大气 污染管控技术指南 Guidelines for Air Polution Control of Chemical Process Safety Emergency Release and Bypass Facilities 2024-12-11发布 2025-02-01实施 宁波市环境科学学会 发布
目录 前言 引言 II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废气旁路管控要求 5安全紧急泄放设施管控要求 参考文献.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 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宁波市环境科学学会提出.
本标准由宁波市环境科学学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波市甬环苑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宁波 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宁波顺泽橡 胶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江,张飞杰,邱均健,陈芷仟,周玲, 张铭,陈文杰.
本标准由宁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解释.
引言 在石化化工企业中,紧急泄放和旁路设施是重要的安全保障措 施,然而,这些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也可能成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 排放的重要来源,造成大气污染.
在紧急泄放过程中,含有VOCs的 气体可能通过安全阀、泄放阀或破裂盘等途径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尽管发生频率较低,但单次排放量可能非常大,对环境造成显著影 响.
旁路设施未配备有效的VOCs控制装置,未经处理的工艺气体可 能直接排放到大气中.
本标准针对化工过程安全紧急泄放、旁路设 施大气污染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化工过程安全紧急泄放、旁路设施大气污染 管控技术指南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涉挥发性有机物及异味液体安全紧急泄 放及旁路设施的企业,用于指导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及 异味污染物质排放管控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凡是未 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指南.
国发【2023】24号《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浙江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旁路管理技术指 南(试行)》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术语和定义均来自《浙江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治理旁路管理技术指南(试行)》.
3.1 废气旁路BypassStack 未按设计要求或正常操作规程完整经过废气治理设施 全部单元,直接向大气排放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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