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JX 071-2024 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车辆标志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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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43.020 CCS R 80 T/SHJX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SHJX071-2024 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车辆标志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label for intelligent and connected vehicles demonstration application 2024-09-27发布 2024-09-27实施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发布
T/SHJX071-2024 目次 前 言 引 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标志要求. 4.1标志内容 4.2标志规格 4.3标志颜色 5其他要求. 附录 A (规范性)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标志图例 附录 (资料性)智能网联出租示范运营标志设计要求 附录C (资料性)智能网联重卡示范运营标志设计要求 附录D (资料性)智能网联公交示范运营标志设计要求 D.1小型智能网联公交示范运营标志设计 D.2中型智能网联公交示范运营标志设计, D.3大型和特大型智能网联公交示范运营标志设计, 参考文献
T/SHJX 07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淞泓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研智联智能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 海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有限公司、赛可智能科技(上海)有限 公司、百度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小马易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裹动科技有限公司、上 海临港新片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捷运交通有限公司、上海友道智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锦江 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赛可出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众出租汽 车分公司、上海嘉定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戴梦莹、赵鹏程、秦义勇、刘建泉、吴海飞、彭剑、蔡天威、霍燕燕、李一鸣、 黄钰情、范皖良、周安伍、徐祥龙、陈国发、李鑫、柳青、凌华平、戴英杰、黄涵韬、杨蕾、董磊、朱 杰、马文、齐姗娜、李忠欣、朱伟峰、杨政青、于宝超、王云龙、朱茜、林裔、张翔、张伟琳、王惠明.

本文件首次执行单位:上海淞泓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研智联智能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有限公司、赛可智能科技(上海)有 限公司、百度智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小马易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裹动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临港新片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海临港捷运交通有限公司、上海友道智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锦 江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赛可出行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众出租 汽车分公司、上海嘉定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文件为首次制定.

T/SHJX071-2024 引言 为落实《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沪交行规(2022)13号)中第六条“示范运营 车辆应当具有显著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志图案”的相关规定,规范本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活动、做好 示范运营车辆标志管理,便于监管部门和公众辨认,特制定本文件.

IⅡ1
T/SHJX 071-2024 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车辆标志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车辆标志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取得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资质的智能网联出租、智能网联重卡和智能网联公 交,其他类型智能网联示范运营车辆可参考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893.5-2020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5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示范运营demonstrationapplication 在上海市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包括城市快速路)以及特定区域范围内用于社会机动 车辆通行的各类道路的指定路段,对智能网联汽车开展载人、载货或者特种作业的商业试运营活动.

3.2 标志label 张贴在示范运营车辆外观上的文字、图案等内容,可以起到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宣传和提示的作 用,帮助主管部门识别车辆,社会民众理解并参与运营.

3.3 智能网联出租robotaxi 具备3级或4级驾驶自动化能力,按照乘客提交的行程需求执行出行服务,并依据规定价格计费的经 营性智能网联乘用车.

3. 4 智能网联重卡robotruck 具备3级或4级驾驶自动化能力,运营在高快速路、城市道路、港口等场景的载货汽车.

3.5 智能网联公交robobus 具备3级或4级驾驶自动化能力,有固定的运营线路和车站,主要在城市道路运输乘客的公共汽车.

4标志要求 4.1标志内容 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标志内容为“示范运营”.

其标志图例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2标志规格 不同级别智能网联出租、智能网联重卡、智能网联公交的标志尺寸及标志格式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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