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1.060 QB CCS Y7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821-2024 代替QB/T2821-2015 金属晾衣架 Metal hanger 2024-03-29发布 202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821-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QB/T2821-2015《金属晾衣架》,与QB/T2821-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按晾杆数量的分类(见4.4); b)更改了使用条件(见第5章,2015年版的第4章): c)增加了钢丝绳和照明功能模块的要求(见6.2、6.3); d)增加了整体外观、金属件外观锈蚀和照明灯外观的要求(见7.1.1、7.1.7、7.1.8): e)增加了主机长度和晾杆最大长度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见7.2.4、8.2.3)和两侧部件高度差的要求 及试验方法(见7.2.5、8.2.4): f)更改了涂、镀层附着强度要求及试验方法(见7.3、8.3,2015年版的5.4、6.4); g)更改了表面耐腐蚀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7.4、8.4,2015年版的5.5、6.5); h)更改了塑料件耐老化要求(见7.5,2015年版的5.1.2): i)增加了电动晾衣架额定承重要求及试验方法(见7.6、8.6): j)增加了电动晾衣架使用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7.9、8.9.4); k)增加了电控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见7.10、8.10): 1)更改了电气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见7.11、8.11,2015年版的5.9、6.9); m)增加了外露塑料件耐湿热性能试验方法(见8.5); n)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见9.3表5,2015年版的7.3表2); o)更改了标志要求(见10.1,2015年版的8.1): p)增加了晾衣架承重加载测试要求(见附录A): q)增加了晾衣架噪声试验的方法(见附录B).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五金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五金制品协会、厦门卓标厨卫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晓伟、柳润峰、陈良权、蔡玉婷、丁涛、吕焱、温俊杰、郭颖云.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6年首次发布为QB/T2821-2006,2015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I
QB/T 2821-2024 金属晾衣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金属晾衣架的使用性能、使用条件、材料和配件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给出了便于技术规定的产品分类.
本文件适用于居室内、外晾晒衣物使用的金属晾衣架(以下简称“晾衣架”)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312管形荧光灯灯座和启动器座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4214.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通用要求 GB4343.1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 GB/T6461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它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T10125人造气氛腐蚀试验盐雾试验 GB/T12000一2017塑料暴露于湿热、水喷雾和盐雾中影响的测定 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17935螺口灯座 GB/T17936卡口灯座 GB/T20118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 GB/T36464.2信息技术智能语音交互系统第2部分:智能家居 QB/T5419-2019厨卫五金涂、镀层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晾衣架hanger 一种放置于地面或固定在墙上、天花板上,供用户晾晒和/或烘干衣物的装置.
QB/T2821-2024 3. 2 电动晾衣架electricalhanger 安装在阳台或者室内的天花板上,通过电动机驱动实现晾杆自动升降的晾衣架(3.1).
注1:一般包括主机、伸缩架和晾杆三部分.
注2:功能还可能包括照明、风干、烘干、遥控/手势/语音控制等.
注3:电动晾衣架也称为电动晾衣机、智能晾衣机、智能晾衣架等.
3. 3 额定承重ratedload 由制造商明示的晾衣架最大可悬挂衣物的质量.
注:额定承重的单位为千克.
3. 4 晾杆dryingrod 用于晾晒衣物、可带有伸缩辅杆的直杆件.
注:晾杆包括带挂孔的晾衣杆和不带挂孔的晾被杆.
4分类 4.1按安装方式分为落地式(落地折叠式、落地伸缩式)晾衣架和挂式晾衣架.
4.2按使用形式分为升降式晾衣架、推拉式晾农架和折叠式晾衣架.
4.3按控制方式分为手动晾衣架和电动晾衣架.
4.4按晾衣杆数量分为单杆晾衣架和多杆晾衣架.
5使用条件 晾衣架宜在下列环境下使用: a)环境温度:-20°C~45°℃; b)使用场所风力不大于6级; e)使用交流供电的晾衣架,额定电压为220(1±10%)V,额定频率为(50±1)Hz.
6材料和配件 6.1杆件可采用不锈钢、碳素钢、铝合金、复合材料等材料制造,也可使用保证产品性能的其他金属 材料制造.
6.2晾衣架所使用钢丝绳应符合GB/T20118的要求.
6.3带有照明功能的晾衣架,灯具应符合GB7000.1的要求,灯座应符合GB/T1312、GB/T17935或 GB/T17936的要求.
7要求 7.1外观 7.1.1产品的整体外观应无明显的毛刺、划痕、变形、裂纹:应接口平整、焊接美观、无焊穿等现象; 人体易触及部位不应有对人体造成伤害的棱角及锐边.
2
QB/T2821-2024 7.1.2抛光件、压铸件外表边沿不应有明显的毛刺及飞边,表面及口边、孔位不应有变形、破裂、裂 痕、碰伤、缺料痕等缺陷,表面图案、文字、线条应清晰.
7.1.3塑料件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填料斑、溢料、缩痕、气孔、翘曲、熔接痕、擦伤、划伤和污垢.
7.1.4电镀层表面应光泽均匀,不应有脱皮、起泡、龟裂、烧焦、露底、剥落、黑斑及明显的麻点等 缺陷.
7.1.5喷涂层表面不应有气泡、橘皮、色差/异色、露底/掉漆、积漆/溢漆、烧焦/发黄、少漆/薄漆、 补漆等缺陷.
7.1.6不锈钢表面不应有明显的皱折、划伤、凹坑、等缺陷.
7.1.7金属件不应有锈蚀.
7.1.8带有照明功能的晾衣架,照明灯应发光正常,灯罩应无开裂、变形,且透光良好.
7.2加工与装配 7.2.1直杆件应挺直,弯曲度不应大于杆件总长的1%.
7.2.2平行杆件之间应相互平行,平行度不应大于杆件间距的1%.
7.2.3固定连接的构件应连接牢固,无移动、转动.
活动部件(如铰链、轮子、滚动轴承等)应活动 灵活,手感轻便.
7.2.4主机长度的偏差不应大于5mm:晾杆最大长度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7.2.5升降式晾衣架晾杆下降至最低位置时,连接晾衣架主体和晾杆的两侧部件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
7.3涂、镀层附着强度 应满足QB/T5419-2019中5.1.2的规定.
7.4表面耐腐蚀性能 按照8.4和表1的规定进行试验,产品安装后可见外表面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表面耐腐蚀性能要求 表面处理 试验条件 要求 铝合金阳极氧化膜 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6h 不低于9级 涂、镀层 乙酸盐雾试验(AASS)24h 10级 不锈钢件 中性盐雾试验(NSS)48h 10级 7.5耐湿热性能 外露塑料件按照8.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不应出现明显的翘曲、扭曲、脱层或明显的表面降解 痕迹,如颜色和(或)光泽的变化、银纹和(或)裂纹的存在等.
7.6额定承重 晾衣架应至少满足表2中额定承重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