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维修合同 工程名称: 承包人:
分包人: 合同条款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 维修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有关规定, 结合本工程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劳务合同,双方共 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4维修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 维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包工程).
1.5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空鼓维修,墙面裂缝处理,外墙真石漆污染破坏维修, 地面环氧自流平污染破坏施工,排水沟剔凿找平刷环氧自流平,制冷机房设备支架墩台砌筑 抹灰刷环氧,地下室及屋面清理及其他零星用工.
本合同所确定的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完成.
如因乙方原因某部分施工不 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另作发包,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合同造价的30%作 为违约金.
第二条承包方式 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
第三条工期 根据甲方进度要求现场确定.
第四条质量: 1、质量等级: 2、质量标准: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所施工工程经验 2
收必须达到承诺的质量等级.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由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及在保修 期内返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第五条合同价款 暂定含税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
此合同价为暂定价,最终以 甲方确认的实际结算值为准.
其中,不含税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税率% 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 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第六条结算依据及方式: 1、结算依据: 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具体含税单价详见下述明细: (1)墙面空鼓维修(包括切割、剔凿、清理、垃圾外运、刷浆、抹灰)(包清工) 元/m² (2)墙面裂缝处理(包括清理表面、黏贴胶带、刮灰浆)(包清工) 元/m (3)外墙真石漆污染破坏维修(包括铲除原墙面基层、真石漆,重做墙面基层、真石 漆)(包工包料)元/m.
2、结算方式: 按照实际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
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3、结算办理: 在分包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天内,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向甲 方现场代表部递送《分包结算条件会签单》,递送会签单后5日内报送工程结算书(含有效 的签证资料)及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材料对账单一式五份,由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会审, 并经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甲方分公司商务部审核,最终报甲方公司商务管理部审定,并加盖 结算专用章为最终结算,审核定案后返回乙方1份.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峻工验收完毕,符合要求后提交结算书,(结算书经甲方公司成本部盖章签字 认可),提交结算书后一个月内按完成工程量付至%,工程结算完毕后半年内按完成 工程量付至%,余款保修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结算完成后,乙方应提供结算值 3
100%的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
2、支付方式:采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e点通或其他合法 有效的付款方式(乙方承担全部贴息费用、利息费用、手续费等银行费用).
乙方投标报价 中已包含上述付款方式可能产生的全部资金利息,不得在合同签订后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 主张该合同条款无效.
乙方委托专职收款人办理收付款业务,收款人必须取得授权,填写 《分包商、供应商、租赁费付款申请(对账)单》,如乙方收款人有变动,乙方必须出具变 更证明,并报甲方财务部门备案.
3.每次付款前:经甲方审核确认后3目内:乙方提供与当期甲方确认量等额的按合回约 定税率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原件及抵扣联电子版扫描件.
乙 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保证信息完整、内容规范,备注栏按甲方给定信息备注清楚,香 则退回重开:未经甲方回意,乙方不得撞自将已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废或者红冲:每 出现一张未经甲方回意私自作废或者红冲发票,按照1000元/张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从当期 付款中扣除,并在结算中扣除:同时乙方承担因擅自作废给甲方造成的责任及损失.
甲 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且经验证合法有效后付款.
4.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及时提交报量资料,如因报量资料未及时提交造成无法付款, 乙方无权要求付款.
5、甲乙双方纳税人相关信息: 甲方信息 乙方信息 备注 全称 纳税人身份 税号 该开户行为乙方基本 账号 账户,收款账户为基 本户或者乙方指定的 本单位其他账户 开户行 地址 电话 乙方在开具发票前,需向甲方确认上述开票信息,否则,由于乙方未向甲方确认导致开 票信息与实际不符,造成发票无法抵扣等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6、逾期付款责任 6.1建设单位不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致使甲方不能按照合同钧定付款的,乙方同 意给予甲方合理的宽限期(以甲方采取商业或法律手段如仲裁、诉讼的实际时限为准).
甲 4
方承诺在宽限期内采取一切商业或法律上合理的手段向建设单位主张相应的工程款,包括但 不限于:发函催告、仲裁、诉讼等手段,并在取得相应工程款后7个工作日内优先向乙方支 付.
其它非甲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如银行系统故障等),甲方应当将 该事项及时通知乙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款项, 6.2若由于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的,逾期付款利息年化利率以 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乙方在报价时已综 合考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6.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如:不按约定开立银行账户、未及时提交报量资料或不按合同 配合甲方进行款项支付等),导致货款或工程款延期支付,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 金,乙方不得因此停止施工:乙方擅自停工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 有责任及损失.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当地主 管部门和甲方的各种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用电、高空等施工的安全防护工作,杜绝死 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
如发生事故,用工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担因违犯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规范、规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 施、不听指挥,违章操作等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和罚款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如 发生事故,立即做好抢救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3、严禁雇佣童工和年老体弱人员,严禁乙方带家属及小孩入住工地,每发现一次罚款 人民币500元.
4、乙方必须认真审查届佣人员身份,严禁雇佣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人员,教 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业主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如发生损坏业主设备、偷盗业主财物的 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维修施工前,在进入业主房间时,必须按文明施工要求对地板及可能损坏、污 染的部位和设备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未经防护造成损坏或与业主发生纠纷所造成的损失责 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甲、乙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对建设单位或业主负责,根据建设单位或业主的要求,查看并鉴别工程质量及 责任,确定维修范围、维修方式及内容.
(2)甲方负责维修工程的技术、质量的指导、管理,以及对分项维修工程进行书面安全 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工程检验和验收,负责办理分包经济签证单、审核乙方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