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青苗补偿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 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的 青苗补偿事项协商一致,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 守.
第一条:场地占用 1.因_ 工程建设,需占用乙方位于****的土地使用权,占用时间为年,自 年月日起算,至年月日.
2.场地占用费为元.
第二条:青苗补偿 1.经双方现场点数确认,现租赁土地上种有***树(丰产期**株,生长期**株,幼苗期** 株),***树(***公分规格)1株, 2.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青苗补偿费用共计元.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签订本协议后,向乙方支付青苗补偿款***元: 2.土地使用结束后,不再将土地恢复原貌,维持施工后的现状.
3.施工期间,做好周边防护措施,预防损害第三方利益.
(二)乙方 1.保证该土地使用权为乙方.
2.收到青苗补偿款后,应协助甲方进行道理施工,不得以各种理由阻碍甲方道路施工.
3.协助甲方办理通水通电等手续,保证工程如期完成.
4.协助甲方做好周边邻里关系、地方村委关系等相关问题解决工作.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 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费用支付 1.支付方式:将采用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
证、银行保理、e点通及其他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
2.发票开具:乙方按照双方确认后的金额提供税率为_ 、 与甲方确认金额等额目 票面信息准确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支付费用.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保证 信息完整、内容规范,票面信息按甲方要求填写清楚,如乙方增值税发票经验证有误,退回重 开. 每次付款前,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图日内,乙方提供与当期甲方确认量等额的按合回约定 税率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原件及抵扣联电子版扫描件,乙方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保证信息完整、内容规范,备注栏按甲方给定信息备注清楚,否则 退回重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已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废或者红冲:每出 现一张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作废或者红冲发票,按照1000元/张进行罚款,罚意金额从当期付 黄中扣除,并在结算中扣除:同时乙方承担因擅自作废给甲方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甲方 在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且经验证合法有效后付款, 本合回约定价格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限行期间,如适国家的 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3.甲乙双方相关信息: 甲方信息 乙方信息 备注 全称 纳税人身份 税号 账号 该开户行为乙方基 本账户,收款账户 开户行 为基本户或者乙方 指定的本单位其信 账户 地址 电话 乙方在开具发票前,需向甲方确认上述开票信息,否则,由于乙方未向甲方确认导致开 票信息与实际不符,造成发票无法抵扣等间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第五条:争议解决 合同当事人因合同或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 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乌鲁本齐仲裁委员会中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2.未尽事宜经甲方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权相关资料复印件、青苗清点双方确认资料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
3.合同订立地点:新疆乌鲁本齐市天山区 4.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