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对业主) 甲方: 乙方: 鉴于: 根据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甲方尚有应付(部分)工程款共计RMB 元 (人民币大写 ),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欠款数额(元) 合计: 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欲购买甲方开发之项目部分物业(下称“标的房 屋”).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标的房屋价款与乙方部分工程款 互抵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债权债务抵消 1.1双方确认,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身份证号码********/单位 名称)欲购标的房屋,房屋信息等详见附件.
1.2乙方或之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_个工作日内,与申方完成标 的房屋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购销合同》(下称“购销合同”)及相 关附属文件的签署.
1.3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以工程合同中对甲方享有的债权中相应工程款金额 (见附件清单中的“抵偿金额”)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欲购标的房屋之全 部或部分房屋价款进行互抵.
1.4乙方应在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标的房屋的购销合同时向甲 方出具以甲方为付款单位的相应抵偿金额正式工程款发票(按原甲乙双方签订 的合同提供相应的发票,如发票已提供,应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如抵偿金 额不足抵偿房屋总价的,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按照签署的购销合同履行 合同约定之付款义务,补齐不足部分.
1.5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当按照房屋购销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 担标的房屋买卖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成本和交易费用.
二、债权债务消灭 申方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在标的房屋所在 地********网签系统完成购销合同网签版本的签署并完成本协议1.4条约定后, 即视为相关各方已就抵偿金额向相对方履行了付款义务,甲方工程合同中对乙 方的付款义务、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标的房屋购销合同中对申方的付款
义务所对应的债权债务(等同于抵偿金额)消灭.
但,相关各方仍应按照已签 署的工程合同相关协议及购销合同之约定切实各自履行其他持续性合同义务.
三、特别约定 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双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 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司的秘 密信息和文件资料.
四、违约责任 4.1如因甲乙双方各自原因,导致商品房购销合同未能签署或者已签署的商品 房购销合同效力受到任何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无效、条款无法执行等), 双方按各自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4.2如发生4.1中的违约事项,甲方仍需按工程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 款.
五、其他 本协议书订立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条款予以补充.
若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 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协议订立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七、合同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附件: 购房信息确认表 序 房 房屋总价 抵偿金额 买受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号 号 (元) (元) 签名
注:1、买受人由乙方指定.
“抵偿金额”作为乙方代买受人支付的房屋价款 的部分或全部.
2、如抵偿金额不足房屋总房款的,买受人仍应按照签署的商品房购销合 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