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弱电智能化工程) 工程名称: 承包人: 分包人: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分包人已对 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 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承包人有关 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 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结构: 1.4分包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弱电智能化分包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包工程).
1.5分包模式: 1.6分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材料购置、运输、制作、安装、修补其 中任何缺陷、维护等合同规定的和可以合理推断出的全部工作,达到最终峻工验收标 准.
本合同所确定的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完成.
如因乙方原因某部分施工 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另作发包,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合同造价的 30%作为违约金.
二、分包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此为暂定时间,具体以甲方审批通过的乙方 开工申请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 (以本分包工程最终通过验收时间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以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最新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 为准,已综合考虑非甲方自身原因的工期延误.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工、
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本分包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法定节假日(特别是中秋、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各类天 气原因、交通管制、政府禁令、新冠疫情、中高考、两会、农忙、甲方或建设方或政府部 门领导检查、观摩、工地现状等对工期产生的影响,乙方承诺不因此类原因提出任何有关 的工期和费用索赔.
三、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创优要求: ,并符合总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四、分包合同价格 4.1合同价款(含增值税)为:暂定人民币 ).
此合同 价为暂定价,最终以甲方确认的实际结算值为准.
其中,不含税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
税率%.
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 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4.2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具体单价详见后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 价表(以下简称综合单价表).
4.2.1综合单价表中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 为完成本分包工作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即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 工期、包市场价格变动、包除增值税外的其他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维护税、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 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税费】等包括执行和完成合同文件绘述工作所需的费用和 不能或缺的附带工作之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亦不论它们可否 在签订合同时预料到.
合同不含税综合单价视作已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除增值税外的其他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 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 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他税费】和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以 及使本工程内的各系统正常运作所需的一切零件、配件、附件等物料的相关费用,不 论此等项目有否在图纸或技术规范内具体说明.
合同价款不会因工资、物价、税率或汇率 2
变动、保险政策变动或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调整,亦不会因任何合同价款的计算错误, 不论是算术上的错误还是其它错误而调整.
合同价款除按合同文件的规定外,一概不再调整.
惟若有关的修改引致了原定工程内容的减少,则相关的调减价款需在结算时从合同价款内 全部扣除.
上述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乙方按照投标时竞报的增值税税率()%计取税金,并 开具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2本合同价款中已经综合考虑但不限于以下措施费用: a.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b.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c.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d.临时设施费:是指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e.夜间施工费:是指为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需要在夜间施工或在白天需增加照明设施 的情况下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 费用.
f.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业主及甲方 供应的材料和设备(指由甲方负责安装的材料和设备)等无法一次运到现场指定堆放地点, 需从场外堆放地点运至现场堆放地点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除此之外,建筑材料、成品、 半成品和构配件等一次运到现场堆放地点的费用包含在材料费中,从现场堆放地点到施工 作业面的水平运输费用包含在人工费或机械费中.
g.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 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 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h.垂直运输费:是指为完成合同范围全部永久工程及其他措施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 的搭(含:临时基础及土方等费用)、拆、运输、机上人工、燃科动力、养路费及车船使用 税、折旧、修理、租赁费用等,垂直运输费应包括因分包工程需要,导致脚手架迁移、拆 除、改用其他垂直运输措施的费用.
i.超高施工增加费:是指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米或层数高于6层时,发生的人工、机 械降效、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对讲机等.
j.脚手架费:是指本工程施工所用内外脚手架搭、拆、运输(不含垂直运输)及摊销 (或租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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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峻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乙 方应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不因施工工 序的任何变化而增加.
1.特殊季节施工措施增加费:是指在冬季、雨季施工期间,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采取保 温、防雨措施所增加的材料费、人工费和设施费用,以及因工效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所增 加的费用.
m.峻工资料、图纸的制作、验收、存档、移交以及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图纸的要求进 行任何二次深化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相关设计费、专家审查费已包含在措施费中.
n.临时用地引起的费用:乙方应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及合同的要求,自行判断是否需要安 排场外临时工程用地或施工用地.
如果需要,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乙方应自行安排且相 应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0.影响施工进度其他因素产生的费用:甲方工期中应已考虑了当地政府规定的不可进行 夜间、节假日、交通管制、政府禁令(雾霍天气、极端天气、中高考等)施工等影响因素 产生的费用.
p.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 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q.工期保证措施费(含赶工费).
r.质量保证措施费.
s.室内空气污染测试费.
t.其他措施费:指甲方认为完成本合同工作内容且措施项目没有列项的措施费用.
4.2.3应由乙方交纳的行政事业性费用、人员进出场和相关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均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4.2.4本合同中的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应规定自行缴纳.
4.2.5乙方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危 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险种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4.2.6水电费:施工用水电费按照结算值的%扣除:生活用水电费按结算值的 %扣除.
但乙方用水用电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使用,杜绝浪费,否则经甲方查证将双倍扣除.
乙方食堂使用大型用电设备损坏甲方电缆,由乙方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并按每次5000元承担 违约金,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若工人宿舍为外租房,水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按 时交纳水电费,承担因房屋租赁引起的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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