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书 合同编号: 发包方: (以下称甲方) 总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分包方: (以下称丙方) 为了更好的完成_(填写项目名称)工程的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填写专业分包工程名称)工程专业分包的内容和费用协商一致, 签订本协议,三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管理范围: 二、工程价款、工期及现场人员 2.1本工程价(含增值税)为: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本工 程价款为暂定价,最终以甲方确认的实际结算值为准.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 元,增值税为人民币 元.
2.2.本工程工期暂定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开始日期,按丙方向甲方和乙方 出具经认定的 检验报告原件或开工审批(或监理方下达开工令规定日期为准)当天, 作为开始日期:具体实际使用日期天数和结束日期,以三方现场负责人员确认签字为准.
2.3、三方的现场负责人员: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丙方: ,联系方式: 三、付款方式: 3.1支付方式: 3.2支付流程:按发包方、工程监理及总承包方确认的累计完成工程进度计算累计完 成工程款的再扣除前期累计已支付款项后的全部价款.
四、发包方责任、义务 1.协助总承包方对分包方进行监督: 2.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3.甲方如发现乙方、丙方现场人员有玩忽职守、脱岗离岗的情况,有权要求更换相 关人员,并对乙方、丙方做出相应罚款.
4.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5.其余参见总包合同发包方的责任和义务.
五、总承包方责任、义务 5.1总承包方应负责监管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工程,监察各指定分包/直接分包工程 之测试、调试、试运行,并应为指定分包人/直接分包人提供照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内容: 1、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 督,并对其负责.
2、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诚约 谈,告知分包单位负责人,督促项目现场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总承包单位有 权对分包单位的违章作业进行处罚.
3、当分包单位发生事故时应指派专人协助、指导事故处理,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相关 部门.
4、指导分包单位整理峻工资料,并按规定将资料汇总订装成册.
5、不提供给分包单位的工人住宿.
分包单位的进场材料,必须按总承包单位指 定的临时堆放点堆放.
6、分包单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不得遗留建筑垃圾.
7、供共享的垂直吊升设备及材料运输电梯(局限于总承包人已在现场安装之有关设 备).
8、提供现场现有的脚手架(局限于总承包人已安装在现场的脚手架).
9、提供、维持及最后拆除临时施工、水电及排污(包括指定的分包工程及其其他承 包工程).
10、提供水电其他分包施工及测试之用(到每层指定地点).
11、监管各指定分包以及其他承包工程.
12、由指定的各中央废物收集处移走垃圾.
13、各指定的分包及其他承包工程之测试、调试、试运行之监察.
14、提供指定的分包及其他承包工程放线的参考点.
15、提供施工照明,(因指定的分包工程之工作所需的强力特别照明由指定的分包 商自行负责).
16、提供公共洗手间及其他卫生设备.
17、提供位置及空间予指定的分包及其他承包商兴建办公室及仓库.
18、对整体工程的工期及进度负责.
19、提供临时排水系统及移走.
20、工地所须的消防及安全设备.
21、监察及推行各消防安全措施及条例.
22、提供工地保安.
23、在混凝土结构上预留孔洞及开洞.
24、除合同另有特别规定及说明,设备底座.
25、在要求发包人检视指定的分包及其它承包工程前作预先检查.
26、提供、维修及清拆工地周边之围板及行人道.
27、在管线与沟槽穴隙间填充水泥砂浆及修饰连铁网.
(以合同规定为准) 28、提供工地上的其它现成的设施供分包方共同使用.
29、提供的进出工地之车辆的轮胎清洗设施以及清洗服务.
30、安装有指定分包商和其他分包商提供的套简、固定件、螺栓等预埋件以及防火 物料收口.
(除钢结构以及玻璃幕墙外).
(以合同规定为准) 31、提供以及维持临时道路以及停车场.
(红线内) 32、工地安全设施如扶手、安全网等(局限于总承包人已在现场安装之设备).
33、供应及安装防雷接地系统.
34、建造室内所需基础、电缆沟以及盖板、爬梯、脚踏等.
35、建造高压配电房以及房内的门窗、百叶、检查口、给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以及 照明设备等.
5.2总承包方负责统筹、协调及联络整体工程,包括总承包工程和供货及安装之 指定供应合同、指定分包工程及独立承包工程的进行.
5.3需总承包方负责对工程提供特别配合工作.
六、分包方的责任、义务 1、工程质量管理 1.1、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指定工程质量责任人和按有关 规定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服从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管理,承担分包工程的质量责任.
1.2、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分包 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遵守质量技术操作规程.
坚持各级质量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 采取措施整改,严格把好质量关.
2、安全生产管理 2.1、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治安防范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指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服从建设单位、总承 包单位管理,承担分包工程的安全责任.
遵守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 管理条例.
2.2、落实施工生产工程中的各项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按规定配 备消防器材和建立消防立管、消防栓等,严格动火作业申请程序,并落实动火作业地点、 监督人、灭火器材后才能动火,同时做好作业后的针对火险隐患检查.
严格安全用电.
坚持各级安全检查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杜绝事故苗头的发生,严格把好 安全关.
2.3、发生安全事故,立即组织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同时做 好现场保护,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4、做好安全管理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3、文明施工管理 3.1、严格执行做好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扬尘,严禁水污染.
搞好施工现 场的场容场貌,保持通道畅顺.
3.2、按经建设单位批准的临时设施方案,设立办公区和生活区,执行相关规定做好 管理工作.
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环保、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3.3分包单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施工现场不得遗留建筑垃圾.
4、分包单位因施工过程中引起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期延误、验收、成品保护 等产生的经济纠纷责任均由分包单位承担,即总承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因分 包单位原因所造成的对总承包单位的工期延误、处罚、停工等,总承包单位将有权向分 包单位予以罚款和追究经济责任,建设单位予以支持.
七、争议解决 协议当事人因协议或协议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 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争议.
八、其他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甲乙、甲丙两份合同(合同编号: 和 )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此两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 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九、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_份,发包方执份,总承包方执份,分包方执份,三方各执 份.
本协议书三方盖章后生效.
签订日期: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