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琼建规[2022]3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沙市国土资源与环境 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根据《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海南省政府令第228号)相关规定,决定对我省现行建设工 程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2017年以后发布的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 绿化、装配式、综合管廊、绿色建筑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 等综合定额的工程项目,其定额人工单价调至145元/工日.
二、仍在执行2017年之前发布定额的工程项目,各专业工
程定额人工单价可参考本次调整幅度进行调整.
三、本次调整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价差不参与取费, 只计算税金.
四、以上调整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发承包双方可 在合同中约定调整方法.
五、本次调整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执行之日 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
六、本通知由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房和架 住 海南省注房利城多建设厅 中 2022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