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基金会(美国)赠款项目 ENERGY FOUNDATION 能源基金会 CEEX 绿色企业库研究及在深圳的应用 ResearchonBuilding the GreenEnterprise PoolandImplementationRemendations for Shenzhen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二月
执行摘要 近年来,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环 境污染、资源紧缺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解 决不断加剧的环境问题,我国将绿色发展列为国家发展重要 理念,并提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 业,助力我国经济发展转型.
发挥资本支持绿色发展职能,重要基础之一在于筛选识 别绿色经济行为主体.
企业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亦是资 源环境的主要消耗者,制定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强的绿色企 业评价标准,是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现实需求.
在此背景下,本项目开展绿色企业评价体系研究,分析 提出开展绿色企业评价的思路与方法,并结合深圳实际情况, 提出适用于深圳的绿色企业评价标准及评价企业绿色化水 平的方法思路,并为深圳配套提出建立绿色企业库的实施建 议.
一、主要内容及结论 本报告分为六个章节,通过对绿色评价相关研究进行系 统梳理,以及对其中较具代表性的国内外标准分析,提出了 绿色企业评价的思路与方法;在此基础上,结合对深圳产业 特点及绿色发展现状的分析,提出了深圳绿色企业评价体系 的思路及建议,包括绿色企业筛选的评价方法及进一步评价
企业绿色化水平方法的思路:并在文中最终章节中为深圳绿 色企业库建设实施提出了意见及建议.
本文主要结论如下: 本文认为“绿色企业”是指通过(1)产品的绿色化;(2) 生产过程的绿色化;(3)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绿色化,使得 其经济行为或结果逐渐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损害,或不对自然 环境造成损害,或更为积极的对自然资产状况实现改进的经 济主体.
已有绿色评价相关研究,依据主体对象不同分为宏 观层面针对经济活动的绿色评价,包括环境核算体系、绿色 发展测度指标研究、绿色发展综合指数研究等;以及微观层 面的针对企业主体的绿色评价研究,包括以环境管理体系为 代表的帮助企业主体评估、管理和持续改善环境绩效的管理 指南,以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ReportingInitiative GRI) 编制的G4指标体系为代表的信息披露指南,国内的企业环 境信用评价标准,第三方机构绿色企业评价标准以及ESG相 关的信息披露及评级标准.
纵观国内外相关标准内容,评价企业绿色表现的核心思 路具有一定共性,即识别企业行为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包括正面影响及负面影响,选取指标对其采取的改善措施及 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国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相关指标 设计主要依据我国对于企业的环保监管要求制定,第三方机 构制定的绿色企业评价标准除合规要求外,还会考虑企业的 生产经营行为产生的环境绩效,或参照国际相关理论,例如
ESG理论,增加在社会、公司治理方面企业相关表现的评价.
综合各标准,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对企业产品及服务的绿色水 平、企业经营管理绿色化水平、环境绩效表现、供应链管理 的绿色化水平以及环境信息披露等几方面,并采用核准制、 综合评分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审核或综合打分.
结合绿色企业定义,及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制定经验,绿 色企业评价体系的构建可通过识别、确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中能够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关键环节,利用定性及定量指标对 企业在相关关节所开展的措施情况、产生的环境绩效进行评 价及度量.
具体来说,企业生产环节中,可对原材料、能源 与资源投入及使用,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产品的销售、 要对企业绿色相关的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日常办公中的环境 改善措施、环境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评价;企业的环境绩效 方面主要考核企业在污染治理、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应对 气候变化及生态保护等议题方面对于环境产生的正向影响 进行评价.
明确绿色企业评价的息路后,本文对深圳的产业特点及 绿色发展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
深圳已经认识到城市发展所 面临的环境资源限制,多年以来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 环经济、促进交通及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推动城市生态保护 与低碳转型等多方面手段实现城市绿色发展.
结合深圳实际 Ⅲ
情况,并依据前文研究得出的绿色企业评价逻辑与思路,本 文制定了深圳绿色企业评价体系.
深圳绿色企业评价分为两个环节,首先是绿色企业的界 定,即企业进入绿色企业库的筛选标准制定(简称“入库标 准”).
入库标准制定原则是在保证企业的绿色属性前提下, 尽量降低标准指标复杂程度,方便绿色评价工作开展,且指 标设置不能过于严格,以防出现标准适用范围过小问题,降 低绿色企业评价工作的影响范围.
因此,指标选择以企业产 品及服务的绿色属性及环境“合规”为主线.
具体标准要求 包括: 第一,企业的主营业务,即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至少一项 或多项来自于绿色债券项目目录或绿色产业目录或经第三 方机构认定的绿色行业; 第二,企业在环境相关的制度体系建设、能耗、水耗、 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符合监管要求; 第三,近一年内无突发环境事件,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环 境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未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第二个环节是企业的绿色化水平的评价.
该项工作是在 绿色企业筛选基础上,对企业的绿色表现进行综合、全面的 评价,分为深绿企业及浅绿企业.
考核内容包括: 第一,满足企业的入库标准; 第二,考核企业环境相关的制度体系及组织架构的建设 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