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 (试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1.2适用范国.. 1.3基本原则.. 1.4规划依据.. 1.5规划期限.. 1.6规划范国... 第二章现状调查 2.1社会经济情况. 2.2自然环境情况. 2.3历史文化情况. 4 2.4土地利用情况 2.5规划政策情况 .5 2.6村庄建设需求. 5 第三章规划内容 5 3.1产业生态.. 5 3.2用地布局.. .6 3.3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 7 3.4历史文化保护. ..8 3.5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9 3.6特色风貌和农房整治. ..9 3.7实施保障... ..10 第四章规划成果.. 10 附表1:村庄建设需求台账.. 附表2:村庄规划/近期建设项目库(表) ii 附表3:村庄用地规划汇总表 ii 附表4:村民公众参与报告书.. ii 附件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整治创建规划优秀案例参考.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 《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 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工作部署,根据省委办公 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 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有关要 求,规范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引导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1.2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本省农村地区及城镇规划区内未纳入城 镇规划管辖的行政村,开展“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和 管理实施.
连片建设发展的多个行政村,可按区域统筹思路合并编 制村庄规划.
已编制规划的村庄,应依据本指引整合规划成 果并进一步修编完善.
有条件的自然村(20户以上,下同) 可参考本指引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在符合本指引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 况明确有关细则.
已编制整治创建规划的省定贫困村,无需 重复编制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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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注重实施 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以目标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行 动计划,建立建设项目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实 施的工作模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村庄规 划的法定地位.
(2)因地制宜,彰显特色 充分考虑村庄生态环境、资源条件、建设基础、社会经 济发展水平等各项因素,编制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的村庄规 划.
尊重地方民俗风情和村民生活习惯,强化乡村特色资源 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彰显广东地域文化特色.
(3)尊重民意,多方协作 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激发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 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建立村民、政府、企业、规划师多 方协作联动的规划编制工作机制,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村庄 治理模式.
(4)多规融合,生态宜居 做好规划衔接、促进“多规合一”,保障生产空间集约 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以建设生态 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加强生态治理和保护,优化提升乡村 建设质量,培育发展绿色生态新产业、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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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简明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应简明扼要、规范严谨、通俗易懂,做到村民 易懂、村委能用、政府好管.
1.4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 例》、《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土 地利用现状分类》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县(市) 域乡村建设规划、镇(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上位规划及专项规划.
1.5规划期限 村庄规划期限原则上为5-10年,并应与县(市)域乡村 建设规划、镇(乡)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规划期限相衔接.
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3-5年.
规划期满后,如村庄用地规划、设施规划等核心内容与 上位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无重大冲突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 表大会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可将该村庄规划的 规划期限适当延长.
1.6规划范围 村庄规划范围为本村行政区域.
自然村编制村庄规划可 根据实际需要划定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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